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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的障碍排除与制度完善

作者:张善斌 武汉大学 

第30210篇 《法学评论》 2014年第2期

发布日期:2016/8/13 正文字号:

文章标签:#物权  #用益物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  #宪法

内容摘要

 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必然要求集体土地使用权自由流转。我国的土地立法深受城乡二元结构观念的影响,以土地是农民的生存保障、防止土地兼并等种种理由限制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在本质上都是站不住脚的。修改现行法律,完善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制度势在必行。修改法律应立足于实践,法律只有尊重实践,才能为实践所尊重;合理界定公权力,最大程度地尊重农民的土地权利;完善集体经济组织的法人治理结构,协调集体经济组织的内部权利配置;完善救济措施,维护农民利益。

关键词

集体土地;权利流转;宪法;土地管理法;物权法;

结构框架

一、问题的提出
二、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的障碍剖析
(一)根深蒂固的城乡二元结构理念
(二)似是而非的理论依据
三、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制度的完善
(一)立足于实践
(二)合理界定公权力的界限
(三)协调集体组织内部的权利配置
(四)完善救济措施
四、结语


(实习编辑:张楚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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