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传统上以宣告死亡的判决作出之日为被宣告死亡者的死亡日期,这一规定具有明显的不合理性。《保险法司法解释(三)》第24条对此进行了一定的修改,赋予失踪日期法律上的意义。那么,民法典编纂时应如何回应这一制度变化呢?对此,北京大学法学院薛军教授在《论被宣告死亡者死亡日期的确定——以中国民法典编纂为背景的论述》一文中指出,应该修改我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法官应根据具体情况,在宣告死亡的判决中,另行确定最可能的死亡日期,以保护相关当事人的利益。
薛军:《论被宣告死亡者死亡日期的确定——以中国民法典编纂为背景的论述》,载《政治与法律》2016年第6期。
喝酒惹上官司?这可不是危言耸听。小编将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分析喝酒者饮酒致死,共同饮酒人需承担的民事责任。
如何判断学校是否“尽到教育、管理职责”?面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学校应当承担的责任有何不同?
2023年9月22日,乐视网虚假陈述案一审判决出炉,判决中有哪些值得关注的地方?接下来,小编带大家一探究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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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1077条确立的离婚“冷静期”制度已经家喻户晓,但是很少有消费者知晓消费也有“冷静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