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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英美法教育在近代中国——以东吴法学院为例

作者:徐涤宇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第30723篇 《苏州大学学报(法学版)》 2015年第3期

发布日期:2017/1/6 正文字号:

文章标签:#基础理论  #法学家  #法科生

内容摘要

在民国时期,以东吴大学法学院为代表的英美法教育取得了一定成就。从设立初衷、办学宗旨、学制安排、课程设置、教学方法、教师选聘等方面考察,东吴法学院均取得了一定的积极成果与有益探索。放宽历史的视界,从东吴法学院的成功来看英美法教育在近代中国的命运,其所处的特定地点和时代背景是我们不容忽视的重要原因。东吴法学院在这种历史背景和特定空间中取得了某种意义上的成功,我们需要辩证地客观看待。

关键词

英美法教育;东吴大学;东吴法学院;英美法;

结构框架

一、东吴法学院的设立初衷与办学宗旨
二、东吴法学院的学制安排与课程设置
(一)1929年之前
(二)1929年之后英美法课程设置上的变化
三、东吴法学院的教学方法与教师选聘
四、就业选择与社会评价
五、结语


(实习编辑:韩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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