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框架
(一)双向沟通机制
(二)风险素养培育机制
(三)国际合作机制
二、日本食品安全风险交流机制的局限——以核泄漏事故中的风险交流为例
(一)核泄漏事故带来的挑战
(二)核泄漏事故中的食品安全风险交流
(三)日本食品安全风险交流机制的实施困境
三、向社会共治的转型:日本食品安全风险交流机制对我国的启示
(一)明确社会共治格局中食品安全风险交流主体的定位
(二)搭建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多样化信息沟通平台
(三)建立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公众参与机制
(四)推进食品安全风险交流的国际合作
四、结语
(责任编辑:朴程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