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框架
(一)志愿者激励机制法制化具有明显的功能优势
(二)志愿者激励机制法制化符合志愿服务精神
二、志愿者激励机制法制化的比较分析
(一)我国志愿者激励机制法制化的实践归纳
(二)志愿者激励机制法制化的域外考察及对我国的启示
三、志愿者激励机制法制化的制度构成
(一)志愿者认同制度
(二)志愿者奖励制度
(三)志愿者发展制度
四、志愿者激励机制法制化的运行支撑
(一)以服务时间为导向的考评体系
(二)公平公正公开的考评程序
(三)畅通有效的纠错机制
五、结语
(责任编辑:刘清越)
志愿者激励机制法制化是依法治国的内在要求,也是推动志愿服务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抓手。我国现行地方立法中有关志愿者激励机制的内容多为原则性规定,缺乏针对性和操作性,而志愿服务事业发达国家通过立法已经建立起一套完备的志愿者激励机制。参酌国外立法经验,志愿者激励机制应由内在的制度构成和外在的运行支撑两方面组成。我国应当尽快制定志愿服务法并建立高效的志愿者激励机制,在制度构成上建立志愿者认同、奖励和发展制度,在运行支撑上建立科学合理的考评体系、公平公正公开的考核程序以及畅通的激励核查机制。
志愿服务;认同制度;奖励制度;发展制度;考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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