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框架
(一)概念辨析
(二)制度功能
(三)抽象奖酬请求权的分类
二、抽象职务发明奖酬请求权与义务主体
三、抽象职务发明奖酬请求权与计算标准
四、抽象职务发明奖酬请求权与举证责任分配
五、抽象职务发明奖酬请求权与诉讼时效
(助理编辑:程炳坤)
职务发明奖酬对于合理分配单位与发明人的利益具有重要作用。基于职务发明奖酬的特殊属性,有必要借鉴公司法中股东抽象红利分配请求权规则,在发明人与单位就奖酬事项约定不明或没有约定时赋予其抽象职务发明奖酬请求权。以此能够有效克服职务发明奖酬支付主体不固定、数额标准不明确、举证责任分配不公平和诉讼时效认定标准不统一等司法困境,实现职务发明经济利益的分配正义,保护发明人的奖酬权益,激发创新热情。
职务发明奖酬;抽象奖酬请求权;支付主体;奖酬数额;举证责任;诉讼时效;
债务人行为被撤销后,该行为相对无效。债权人撤销权更应强调私益性。相对人就其对债务人的抗辩不能对抗撤销权人。
若存在集中统一的登记公示系统,物权自由模式不会比物权法定模式引发更高的社会经济成本,不会阻碍财产后续价值发现。
《公司法(修订草案三审稿)》增加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的出资需在五年内缴足的规定,引发了各界的讨论热潮。
对各类数据权利条块主张进行划界,将它们标准化为权利模块,以数据权利体系来形塑数据权利“束体”。
遗嘱继承呈现出“意定设立+保障功能”的体系定位。界定居住权的物权变动应区分继承的两个阶段,其自首次登记时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