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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我国法典化民事立法之回顾与展望

作者:王丽萍 山东大学 

第32235篇 《山东大学学报》 2017年第5期

发布日期:2018/1/26 正文字号:

文章标签:#民法的渊源  #民法典  #民法典编纂  #民法总则

内容摘要

1954年颁布第一部《宪法》之后,我国就踏上了漫长的制订民法典之路。60多年过去了,民法典的立法也经历了几落几起。1954年和1962年的民事立法工作均因政治运动而中断。改革开放之后1979年开始的第三次民法起草工作,由于时机不成熟而代之以民事单行法的方式,出台了《民法通则》以及系列民事单行法。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了“编纂民法典”。随着《民法总则》的颁行,民法典渐行渐近。这部民法典,应当是一部顺应人权保障、经济全球化的趋势,反映高科技时代与大数据时代的特点,应对风险社会和老龄化社会的挑战,适应环境保护、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客观需求,既与国际社会接轨又反映中国特色的、能够屹立于世界民法之林、提升国家软实力的中国民法典。 

关键词

法典化;民事立法;民法典;民法典编纂;

结构框架

一、改革开放之前的民事立法
二、经济体制改革与民事立法
三、《民法总则》之制订及主要内容
四、民法典之编纂


(责任编辑:刘清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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