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框架
一、 引言
二、 市场禁入之基本:内涵界定与正当性论证
(一)市场禁入法律内涵的界定
(二)市场禁入的正当性基础
(三)智能机器人具备享有财产权的现实需求
三、 市场禁入在我国:制度演进、执法实效与弊病剖析
(一)我国市场禁入制度的立法沿革
(二)我国市场禁入的执法实效
(三)我国市场禁入制度存在的痼疾
四、 美国市场禁入:一种制度梳理的方法
(一)公司任职禁入
(二)证券业务禁入
五、市场禁入的作出:性质辨析、程序选择、标准适用及其他
(一)市场禁入法律性质的界定
(二)证券业务禁入的标准及争议问题
(三) 公司任职禁止的程序选择、标准适用及争议问题
六、本土反思:完善我国市场禁入制度的建议
(一)将市场禁入明确纳入行政处罚的范畴,规范证监会的执法行为
(二)赋予法院作出市场禁入决定的权力,强化司法对行政权的约束力
(三)借鉴美国的有益做法,构建全面、系统的市场禁入法律制度体系
(四)确保法律术语内涵的一致性,克服规范性文件相互矛盾的弊病
(实习编辑:龙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