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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中国民法70年:体系化和科学化不断实现中形塑自由、平等的现代社会

作者:姜战军 华中科技大学 

第34157篇 《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年第5期

发布日期:2019/10/9 正文字号:

文章标签:#法治  #法律意识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  #经济制度

内容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改革开放的三十年是民法迷失的三十年,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摧毁了民法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改革开放至1993年选择市场经济体制,经济体制和社会在探索中向市场经济转型,民法快速发展,体系初步形成,民法理论获得重生和发展。市场经济体制确立后,社会观念进一步革新,民法制度日臻完备,基本实现民法的体系化、科学化。民法典编纂预计将在2020年完成,其后民法将继续发展完善。改革开放四十年,在观念不断革新、民法不断发展完善中,通过平等保护财产权、保护人格权和人格尊严以及在此基础上的意思自由决定并尊重社会伦理和秩序的民法制度,形成并塑造了一个不断发展并终将成熟的现代社会。

关键词

民法三十年迷失;市场经济转型;体系化和科学化;观念革新

结构框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1978年:民法迷失的三十年
二、改革开放至1993年选择市场经济体制:探索中逐步转型的民法和社会
(一)从高度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逐渐转型
(二)民法与经济法的大论战
(三)民法体系初步形成
(四)传统民法理论:从重生到发展
三、1993-2019年:经历“而立”至“不惑”, 科学体系基本形成, 并形塑自由、平等的现代社会
(一)市场经济不断完善与经济改革不断深入中社会观念的进一步革新
(二)民法制度日臻完备
(三)民法的体系化、科学化基本实现
四、民法典编纂与民法未来发展的展望
五、代结论:民法发展对中国现代社会的形塑


(助理编辑:廖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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