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框架
(一)恶意串通的代理行为与恶意串通的法律行为之异质性
(二)共同侵权的连带责任之体系违反
二、恶意串通型代理权滥用的规范构成
(一)代理权滥用的构造基础:与代理权独立性的对立关系
(二)代理权滥用的构造技术:具有共通性的两项构成要素
(三)被代理人损害要件对代理权滥用规范构成的意义
三、恶意串通的代理行为之法律效力
(一)代理行为无效方案的缺陷
(二)代理行为可撤销方案的缺陷
(三)代理行为效力待定方案的合理性
四、代理人和相对人的连带责任
(一)责任承担的前提:代理行为被拒绝追认而无效
(二)代理权滥用性质的连带责任
(三)代理权滥用责任与共同侵权责任的关系
五、结语
(实习编辑:吴泽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