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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农地“三权分置”法制化与承包经营权制度的完善

作者:辜明安 西南财经大学 

第34520篇 《河北法学》 2020年第2期

发布日期:2020/1/2 正文字号:

文章标签:#土地承包经营权  #三权分置  #农地流转

内容摘要

农地“三权分置”政策对于推动农村土地流转具有重大意义。从我国社会城市化以及农业经营集约化发展趋势而言,如果仅止于此政策的法制化并没有拓展现行法律的制度内涵。农地承包经营权作为中国特色的物权制度应该具有完整的权利构造,承包人对作为财产性权利的承包经营权应有充分的处分权。从立法论视角而言,应着力推进制度创新,赋予承包人自由流转承包经营权的权利,允许城市工商资本进入农村进行农业经营,并完善与此相关的配套制度。

关键词

农地承包经营权;三权分置;制度价值;局限性;制度创新

结构框架

(本文作者:辜明安 梁田)
一、农地“三权分置”的意义及其拓展的可能性
(一)学界对“三权分置”的认识与分歧
(二)农地“三权分置”政策的形成及其意义
(三)农地“三权分置”法制化的局限及其拓展可能性
二、农地承包经营权自由流转的基本依据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完整权利结构是其自由流转的法理基础
(二)我国城市化的大趋势要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自由流转
(三)实现农地集约化经营要求土地承包经营权自由流转
三、我国农村承包经营权制度创新之展望
(一)在法律层面确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自由流转
(二)以法律形式明确工商资本可以进入农村进行农业经营
(三)完善配套制度保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民利益保护
结语


(实习编辑:肖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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