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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法|互联网反不正当竞争的法理思考与制度重构——以合同性与财产性权益保护为中心

作者:丁晓东 中国人民大学 

第35464篇 《法学杂志》 2021年第2期

发布日期:2021/3/10 正文字号:

文章标签:#不正当竞争  #网络服务提供者责任  #商业侵权责任

内容摘要

互联网不正当竞争案件频发,但《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互联网的专门规定与既有的司法判断标准均难以提供有效指引。对《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法理反思,可以发现这一法律意在建构具有时代性与全球性的市场竞争秩序。互联网反不正当竞争在反映反不正当竞争一般规律的同时,也提出了新的挑战。互联网空间更具公共性、用户新型权益逐渐确立,经济要素与政治社会文化要素融合。互联网反不正当竞争的制度应当重构,就当前若干类型的互联网反不正当竞争案件而言,应当尽量避免直接认定竞争手段本身非法,而应以企业的合同性权益或财产性权益是否受到侵害,以及消费者是否受到欺骗或刻意误导作为判断标准。

关键词

不正当竞争;商业道德;;企业权益;消费者利益

结构框架

一、问题的提出: 互联网不正当竞争案的频发与挑战
二、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的立法与司法困境
(一)立法困境 
(二)司法困境
三、反不正当竞争的法理反思
(一)立法反思 
(二)保护法益
(三)小结
四、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的一般性与特殊性
(一)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的一般性 
(二)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的特殊性
五、互联网不正当竞争案件的再思考
(一)流量截取
(二)干扰网络产品或服务
(三)恶意不兼容
(四)数据爬虫
六、结语


(助理编辑:魏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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