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框架
(一)悬赏广告意思表示的成立
(二)悬赏广告意思表示的发出与生效
(三)悬赏广告意思表示的过期与撤回
二、“合同说”下承诺的构成
(一)“意思实现说”及其不足
(二)“意思行为说”及其优点
(三)案型检验:明知悬赏但行为时无承诺意思
三、悬赏广告所涉法律行为之生效
(一)行为能力问题
(二)意思表示问题
(三)附生效条件与代理权要件
四、“要约—承诺”模式与悬赏广告再定性
(一)“意思行为说”的技术优势
(二)“意思行为说”的内部构成
(三)“意思行为说”的规范适用
五、结语
(实习编辑:顾晨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