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框架
(一)其他责任排斥不当得利的情形
(二)不当得利与其他责任竞合的情形
二、统一说,还是非统一说?
(一)统一说和非统一说的解构
(二)不当得利的再类型化
三、何为“没有法律根据”?
(一)非债清偿:欠缺基础关系(原因关系)
(二)权益侵害性不当得利:权益受侵害(违法性说)
四、得利与受损之因果关系
(一)对确定不当得利当事人身份的作用
(二)对确定返还客体及返还范围的影响
五、获利返还
六、强迫得利
七、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一)理论基础
(二)规范内容
八、明知无给付义务而清偿
(一)明知无给付义务之判定
(二)不法原因给付与明知无给付义务
九、善意、恶意在不当得利法上的影响
(一)善意与恶意区别对待的法理基础、
(二)善意得利人免责的要件
(三)恶意得利人的加重责任
(四)得利人的善意或恶意影响第三人的直索责任?
十、结语
(实习编辑:戴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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