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框架
(一)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行使职权是否存在界限
(二)董事会职权是否需要列举式规定
(三)董事会是否为公司的执行机构
二、董事会职能嬗变视角下有关“主义”之争的多维辨析
(一)公司治理领域的“主义”之争:扼要的文献综述
(二)为了谁的利益:“主义”之争的目的导向
(三)如何实现利益最大化的目的:“主义”之争的路径导向
(四)实然还是应然:“主义”之争的价值导向
三、中国公司法语境下“以董事会为中心”的当代意涵
(一)重新定义董事会中心
(二)作为“联结点”的董事会之制度表达
四、结语
文献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ImfTPaBHuwElg9JHUwKJkw
(实习编辑:李贵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