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民商法律网 > 法律书屋 >正文

书单书评|我读317:书单|规制与治理:未来法治中的新型权利

发布日期:2025/12/20 正文字号:

文章标签:#个人信息  #个人信息权  #数字时代  #算法规制

导语

       人类社会的法律秩序经历了从 “以土地为中心的农业秩序”到 “以市场为中心的工业秩序”,再到“以网络为中心的信息秩序”和“以算法为中心的智能秩序”的深刻转型。信息科技和数字技术的发展催生了对数据、个人信息、人工智能等领域的治理需求,衍生出一系列新型权利,提出了“数字人权”的时代命题。如何加强信息隐私权益维护?如何建构真正的个人信息自决权?如何理解数据来源者权利等新概念?如何通过算法解释权实现算法可信任?数字人权何以又如何成为第四代人权的典范?围绕上述问题,本书单选取三部著作,以飨读者。

内容

  1.《平台社会:个人信息隐私决策的困境与出路》


作者:申琦

出版社:人民出版社

出版时间:2024年4月

  申琦,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教授,上海浦江人才,中国新闻史学会媒介法规与伦理研究委员会常务理事、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兼职高级顾问、上海青年管理干部学院讲座教授,美国斯坦福大学访问学者、香港中文大学中国研究中心访问学者、香港城市大学大陆优秀青年访问学者。

  本书聚焦“知情—同意”原则衍生出的个人信息保护领域的基础性权利,即个人信息知情权和个人信息决定权,重点反思了个人信息主体在行使两类权利时可能陷入的形式主义、精力有限、难以理解、信息过载等困境。为优化个人信息主体的隐私自我决策与自我管理,本书强调更新信息隐私观和公私合作规制的重要性,促进个人信息权利的理性行使。


  2.《数字人权概论》


作者:高一平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出版时间:2024年12月

  高一飞,武汉大学法学博士,现为浙江工商大学特聘研究员,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西湖学者拔尖人才,浙江省“之江社科青年学者”。主持多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等国家级、省部级项目。主要教学和研究方向为:法理学、人权法学、数据法学。

  本书对“数字人权”这一数字时代最一般的新兴权利形态进行了法理层面的解析,梳理了其学理内涵、价值基础、规范构造和落地路径,倡导在数字人权的价值指引下构造相应的制度规范和司法保障方法。本书跳脱出本体论层面对“数字人权”这一概念正当性的传统代际之争,强调数字人权的研究重点在于如何从认识论层面应对数字时代产生的人权新问题。


  3.《数字时代的权利理论》


作者:丁晓东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出版时间:2025年5月

  丁晓东,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未来法治研究院副院长,中国人民大学吴玉章青年学者,兼任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央网信办专家库成员、最高检智慧检务研究院成员等。主要研究领域为数字法学、法理学、社会法。

  本书立足本土法律规范,基于“多维部门法”思维和广阔的比较法视野,聚焦个人信息保护、数据、人工智能三大领域出现的若干新兴权利形态及相关法律问题。具体而言,第一部分关注个人信息权,对个人信息自决、个人信息诉讼的治理性转型等议题进行深入分析。第二部分研究数据来源者权利、数据公平利用权与数据权利主体性归属等,强调对数据权益问题应坚持行为主义、沟通治理和场景化规制。第三部分考察人工智能数据训练行为合法性、算法解释权、人工智能作品可版权性等热点问题。


  本文为中国民商法律网原创作品,作者彭睿,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