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编司法解释(一)》将《民法典》第1169条第2款中“相应的责任”限定为“共同责任”,将“共同责任”定位为“不真正连带责任”更为妥当。如此,既可实现完全赔偿原则,又可避免受害人超额受偿。应当一体化地理解和把握《民法典》第1169条第2款与第1188条,而不应随意地进行区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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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式消费合同具有供给有余量、固定成本占比高的特征,消费者任意退出将导致经营者固定成本摊销落空。司法实践普遍支持的高比例退款规则,缺乏对经营者损失的完整考量,长期将压缩差异化定价空间,推高市场均价,损害消费者整体利益。原则上应否定低成本的任意解除权,进而构建分层式客观事由退出与返还余额就近重估机制。
标签:#预付式合同 #任意解除 #损害赔偿
预告登记是不动产让与担保的最佳公示方式,具有权利保全、顺位保留、对抗强制执行与破产保护的效力。预告登记权利在破产程序中应界定为受特别保护的物权期待权,其实践方式需结合登记成熟度区分判断。对《民法典》第221条第2款90日规则的解释,应以是否进入担保权实现阶段、是否客观具备登记条件为准确定起算日。
标签:#让与担保 #公示 #预告登记
为使读者更好地获取当下公司法研究动态,中国民商法律网按月选取相关研究成果进行分类整理汇总。本期围绕不法原因给付之财产返还、瑕疵继续性合同的回溯清算、同时履行抗辩权的牵连性理论重构等主题,选取文章若干进行归纳。本文为不完全的归纳总结,有未尽周延之处,敬请读者谅解。
标签:#民法典 #合同编 #同时履行抗辩权
于数据财产权益,数据爬取可能对平台产生竞争损害型或干扰型侵权。在个人信息可携带权的范围内,个人授权可使数据爬取造成的竞争损害正当化,但并不影响干扰型侵权的构成。于个人信息权益,爬取者对超出公开个人信息合理处理范围的数据爬取损害承担过错推定责任;未尽到个人信息保护义务的平台在过错范围内承担补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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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使读者更好地把握当下民商法学研究前沿情况,网站特对2025年6月法学核心期刊的民商法相关文章进行归纳。
基于成本赔偿、机会利益、约定赔偿和履行利益赔偿的视角,应区分违约责任与缔约过失责任界定损害赔偿范围。
有必要构建中国自主的法释义学体系。
我国民法典在体系上的重大创新之一是未设置债法总则而以合同编发挥债法总则的功能,该创新能够有效满足司法实践需要。
承租人拒绝支付未到期租金时无权终止合同,出租人可在继续履行与损害赔偿这两个违约救济中进行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