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民商法律网 > 学术前沿
  • 郑晓剑:教唆、帮助侵权与监护人责任

    《侵权责任编司法解释(一)》将《民法典》第1169条第2款中“相应的责任”限定为“共同责任”,将“共同责任”定位为“不真正连带责任”更为妥当。如此,既可实现完全赔偿原则,又可避免受害人超额受偿。应当一体化地理解和把握《民法典》第1169条第2款与第1188条,而不应随意地进行区别处理。

    标签:#无过错责任原则#共同侵权行为 #监护人责任 #不真正连带责任 
  • 吴奕锋:论预付式消费合同的任意解除权

    预付式消费合同具有供给有余量、固定成本占比高的特征,消费者任意退出将导致经营者固定成本摊销落空。司法实践普遍支持的高比例退款规则,缺乏对经营者损失的完整考量,长期将压缩差异化定价空间,推高市场均价,损害消费者整体利益。原则上应否定低成本的任意解除权,进而构建分层式客观事由退出与返还余额就近重估机制。

    标签:#预付式合同 #任意解除 #损害赔偿 
  • 徐海燕:《论不动产让与担保的公示:预告登记作为优选方式的法理证成 》

    预告登记是不动产让与担保的最佳公示方式,具有权利保全、顺位保留、对抗强制执行与破产保护的效力。预告登记权利在破产程序中应界定为受特别保护的物权期待权,其实践方式需结合登记成熟度区分判断。对《民法典》第221条第2款90日规则的解释,应以是否进入担保权实现阶段、是否客观具备登记条件为准确定起算日。

    标签:#让与担保 #公示 #预告登记 
  • 2026年5月合同法月鉴

    为使读者更好地获取当下公司法研究动态,中国民商法律网按月选取相关研究成果进行分类整理汇总。本期围绕不法原因给付之财产返还、瑕疵继续性合同的回溯清算、同时履行抗辩权的牵连性理论重构等主题,选取文章若干进行归纳。本文为不完全的归纳总结,有未尽周延之处,敬请读者谅解。

    标签:#民法典 #合同编 #同时履行抗辩权 
  • 沈健州:论公开个人数据爬取行为的侵权责任

    于数据财产权益,数据爬取可能对平台产生竞争损害型或干扰型侵权。在个人信息可携带权的范围内,个人授权可使数据爬取造成的竞争损害正当化,但并不影响干扰型侵权的构成。于个人信息权益,爬取者对超出公开个人信息合理处理范围的数据爬取损害承担过错推定责任;未尽到个人信息保护义务的平台在过错范围内承担补充责任。

    标签:#数据权利 #数据保护 #数据财产权 #个人数据 
  • 【首页】|【上一页】
    【下一页】 | 【尾页】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