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权学者对社会现实的观察、思考、质疑塑造了中国民商法律网的灵魂。 |
谢鸿飞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民法室主任,法学博士。
教育背景:
1995年毕业于四川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
1999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民商法)专业;
2002年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获法学博士学位。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民法室主任,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硕士生导师,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学术造诣深,学界著名学者。
《论民事习惯在近现代民法中的地位》,《法学》,1998年第3期。
《论权利失效》,合作,《河北法学》,1998年第5期。
《论民事程序选择权》,《法律科学》,合作,1998年第5期。
《疑难案件的判决如何获得合法性?》,《刑事法评论》,第3卷,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承揽合同》,法律出版社。
《现代民法中的“人”》,《北大法律评论》,第3卷,第2辑。
《一个法学家眼里的世界、人类与法》,《中外法学》,2000年第3期。 《论民法典中人法与物法的两种编排体例》,民商法论丛,第21卷。
《公民与法律:安提戈涅-苏格拉底-夏洛克-拉斯科里尼科夫》等十余篇文章发表于《人民法院报》“法律街头”、“法理随笔”栏目。
《司法中的主题词》,合作,《法学研究》,2002年第2期。
《物权行为理论中的三重问题:概念体系与语词还原》,《法商研究》,2002年第4期。
《普通法》(霍姆斯),译作,贵州人民出版社。
《法律行为的民法构造:民法科学和立法技术的阐释》,博士论文。
· 气候变化侵权责任的成立及其障碍
· 担保财产的概括描述及其充分性
· 《民法典》担保制度内在体系的变迁
· 《民法典》物权配置的三重视角:公地悲剧、反公地悲剧与法定义务
· 民法典担保规则的再体系化——以《民法典各分编(草案)二审稿》为分析对象
· 共同担保一般规则的建构及其限度
· 代理部分立法的基本理念和重要制度
· 违反安保义务侵权补充责任的理论冲突与立法选择
· 抵押物价值恢复请求权的体系化展开——兼及抵押权保全的立法论
· 民法典的外部体系效益及其扩张
· 租售同权的法律意涵及其实现途径
· 民法典合同编总则的立法技术与制度安排
· 中国民法典的宪法功能——超越宪法施行法与民法帝国主义
· 《民法总则》是中国立法的里程碑
· 代理制度的构建——以其立法理念为视角
· 历史法学的思想内核及其中国复兴
· 代理部分立法的基本理念和重要制度
· 中国民法典的生活世界、价值体系与立法表达
· 民法典与人的美德
· 论民法典法人性质的定位 法律历史社会学与法教义学分析
· 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理论的再构成
· 论民法典法人性质的定位 法律历史社会学与法教义学分析
· 民法典与人的美德
· 论法律行为生效的“适法规范”——公法对法律行为效力的影响及其限度
· 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理论的再构成
· 中国民法典的生活世界、价值体系与立法表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