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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新俭
法学博士,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长。
教育背景:
1983年7月,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
1990年,毕业于武汉大学研究生院,获法学硕士学位。
1996年,入武汉大学研究生院攻读法学博士,后获法学博士学位。
1999年底~2001年初,在加拿大UBC大学做访问学者。
工作经历:
1983年毕业后,武汉大学法学院工作,被聘为助教、讲师等。
1992年5月,调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先后任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
2008年12月~2012年3月30日,担任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成员、三级高级检察官、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2011年12月31日,担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2012年8月,担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