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权学者对社会现实的观察、思考、质疑塑造了中国民商法律网的灵魂。 |
刘海安
刘海安,天津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主要研究领域为民商法、航空法。
教育背景:
2000.9-2004.6 吉林大学法学院法学学士
2004.9-2007.6 吉林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硕士
2007.9-2010.6 吉林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博士
工作经历:
2010.7-2013.11 中国民航大学法学院讲师
2013.12-2019.11 中国民航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2019.12-2022.6 中国民航大学法学院教授
2022.6-今 天津大学法学院教授
曾在美国俄克拉荷马城市大学法学院访问交流
社会兼职:
中国法学会航空法学研究会理事
北京市航空法学会理事
天津市法学会民法学分会常务理事
天津市法学会商法学分会理事
天津市法学会科技法学分会理事
个人荣誉:
论文《未成年人侵权责任的归责逻辑》获中央综治办、共青团中央、中国法学会主办的“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制保障”主题征文三等奖
论文:
《论航空承运人滥用拒载权的法律规制》,《法律科学》2015年第4期
《航空旅客责任保险研究》,《保险研究》2013年第1期
《论机场管理人的注意义务》,《社会科学战线》2012年第9期
《航空视域中的侵权法研究与适用》,《河北法学》2012年第9期
《侵权补充责任类型的反思与重定》,《政治与法律》2012年第1期
《航空配餐侵权责任论纲》,《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2012年第1期
《受害人过错对加害人无过错责任范围的影响——风险比例规则的提出与适用》,《法学论坛》2011年第1期
《法律上因果关系的反思与重构》,《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0年第4期
《论我国产品责任惩罚性赔偿的立法缺陷与完善》,《商业时代》2010年第22期
《共同侵权之“共同”标准:反思与重构》,《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10年第3期
《过错对侵权法上填补性责任之赔偿范围的影响》,《政治与法律》2009年第11期
《论征收制度中认定公共利益的程序性设计》,《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9年第1期
专著:
《过错对无过错责任范围的影响——基于侵权法的思考》(独著),法律出版社2012年版
《航空保险法》(合著),法律出版社2012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