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权学者对社会现实的观察、思考、质疑塑造了中国民商法律网的灵魂。 |
郑晓剑
郑晓剑,厦门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教育背景】
2007.09——2013.06 南京大学法学院 法学硕士、法学博士
【工作经历】
2013.07——2015.07 厦门大学法学院 助理教授
2015.08——至今 厦门大学法学院 副教授
【主持课题】
1.主持2014年度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侵权责任能力制度的原理及功能研究” ;
2.主持201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侵权法上的监护人责任制度研究” 。
【发表论文】
1.《比例原则在民法上的适用及展开》,《中国法学》2016年第2期,CSSCI,独著;
2.《广义行为能力在我国民法典中的定位》,《现代法学》2016年第5期,CSSCI,独著;
3. 《侵权责任能力判断标准之辨析》,《现代法学》2015年第6期,CSSCI,独著;
4. 《侵权责任能力与监护人责任规则之适用》,《法学》2015年第6期,CSSCI,独著;
5.《公众人物理论与真实恶意规则之检讨》,《比较法研究》2015年第5期,CSSCI,独著;
6. 《侵权责任能力与过失相抵规则之适用》,《法学》2014年第10期,CSSCI,独著;
7.《揭开雇主“替代责任”的面纱》,《比较法研究》2014年第2期,CSSCI,独著;
8.《<侵权责任法>第54条解释论之基础》,《现代法学》2014年第1期,CSSCI,独著;
9.《组织过错理论与受害人保护》,《法制与社会发展》2013年第6期,CSSCI,独著;
10.《对民事法律关系“一元客体说”的反思》, 《现代法学》2011年第4期,CSSCI,独著;
11.《不应被淡化的侵权责任能力》, 《法律科学》2011年第6期(人大复印资料《民商法学》2012年第3期全文转载),CSSCI,独著;
12.《人格权客体理论的反思》, 《政治与法律》2011年第3期,CSSCI,独著;
13.《侵权责任能力制度源流考》,《民商法论丛》第57卷,法律出版社2015年版,CSSCI,独著;
14.《侵权归责与“公平分担损失”》,《私法研究》第18卷,法律出版社2015年版,CSSCI,独著;
15.《人格权视角下的宪法基本权利与民事权利互动论》, 《中共中央党校学报》2009年第6期;CSSCI,第一作者;
16.《侵权责任能力视域内<侵权责任法>第32条与第33条之解释论》,《安徽大学学报》2012年第2期,CSSCI,第一作者;
17.《民事行为能力欠缺制度之缓和路径研究》,《私法》第20卷,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独著;
18.《从形式回归走向实质回归:对婚姻法与民法关系的再思考》,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12年第3期,独著;
19.《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制度的类型化及其效力》, 《南都学坛》2011年第5期(人大复印资料《民商法学》2012年第1期全文转载),独著;
20.《论建立开放的不可量物侵害救济体系》,《东方法学》2011年第3期,独著;
21.《论作为侵权与不作为侵权的区分理由及其实益》,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11年第6期,第一作者;
22.《论我国成年监护制度的现代化改造》, 《民商法论丛》第44卷,法律出版社2009年出版,独著;
23.《宪法基本权利与民事权利之互动原因研究》,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09年第5期,第一作者;
24.《不可量物侵害制度比较研究》,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09年第3期,第一作者.
· 《民法典》监护人责任规则的解释论——以《民法典》第1188条为中心
· 公平责任、损失分担与民法典的科学性——《民法典》第1186条之“来龙”与“去脉”
· 权利能力相对性理论之质疑
· 侵权损害赔偿效果的弹性化构造
· 损害赔偿的功能与完全赔偿原则的存废——利益平衡视角下之反思
· 侵权损害完全赔偿原则之检讨
· 比例原则在现代民法体系中的地位
· 公众人物理论与真实恶意规则之检讨
· 侵权责任能力与监护人责任规则之适用
· 侵权责任能力判断标准之辨析
· 侵权责任能力与过失相抵规则之适用
· 揭开雇主“替代责任”的面纱——兼论《侵权责任法》第34条之解释论基础
· 《侵权责任法》第54条解释论之基础
· 广义行为能力在我国民法典中的定位
· 比例原则在民法上的适用及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