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权学者对社会现实的观察、思考、质疑塑造了中国民商法律网的灵魂。 |
于飞
于飞,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民商法博士。
教育背景:
2010年6月――2013年1月,德国波恩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
2007年9月――2008年8月,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
2001年9月――2004年7月,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民商法学博士。
1998年9月――2001年7月,郑州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硕士。
1994年9月――1998年7月,郑州大学法学院,法学学士。
研究领域:民法总论、侵权行为法、法学方法论
著作:
1.《权利与利益区分保护的侵权法体系之研究》,法律出版社2012年版。
2.《公序良俗原则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教材:
1.《物权法精解》,江平主编,于飞参与,知识产权出版社2007年版。
2.《物权法教程》,江平主编,于飞参与,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3.《民法》,李永军主编,于飞参与,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论文:
1.“违背善良风俗故意加损害于他人与纯粹经济损失保护”,《法学研究》2012年第4期。
2.“‘法益’概念再辨析”,《政法论坛》2012年第4期。《人大报刊复印资料》2012年第10期全文转载。
3.“《德国民法典》第823条第1款上‘其他权利’的法解释发展──积极意义及解释困境”,《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12年第3期。
4.“物业管理与物业服务的区分与交叉——兼论我国物业立法概念运用之准确化”,《浙江社会科学》2012年第6期。
5.“论德国侵权法上的‘框架权’”,《比较法研究》2012年第2期。
6.“侵权法上权利与利益的区分方法”,《法学研究》2011年第4期。
7.“《物权法》第六章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业主的界定”,《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1年第4期。
8.“基本权利与民事权利的区分及宪法对民法的影响”,《法学研究》2008年第5期。
9.“公序良俗概念在侵权行为法中的功能”,《学术交流》2007年第5期。被光明日报2007年6月12日观点摘登。
10.“论我国民法典序编的形式与内容”,《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06年第7期。
11.“技术秘密交易中善意第三人的保护”,《知识产权》2006年第6期。
12.“民航客运承运人对旅客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法学》2006年第6期。
13.“论诚实信用原则与公序良俗原则的区别适用”,《法商研究》2005年第2期。
14.“民法学科学化的反思”,《华东政法学院学报》2004年第1期,《人大报刊复印资料》2004年第4期全文转载。
15.“论民法上第三人的保护”,《南京大学法律评论》2003年秋季号。
16.“隐名合伙与有限合伙比较分析”,载《制定科学的民法典――中德民法典立法研讨会文集》,孙宪忠主编,法律出版社2002年。
代表项目:
1.2011年,“论民法概括条款的具体化”,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项目(NCET-11-0743)。
2.2010年,“公序良俗原则的司法适用”(10CFX036),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主持人。
3.2009年,“侵权法上故意违反善良风俗加的加害行为研究”(09YJC820116),教育部人文社科青年项目,主持人。
4.2006年,“民法中的类型化方法”,中国政法大学校级人文科研青年项目,主持人。
5.2006年,“案例课、研讨课研究”,中国政法大学校级教改项目,主持人。
成就及荣誉:
1.2012年,论文《基本权利与民事权利的区分及宪法对民法的影响》获得“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三等奖。
2.2012年,论文《基本权利与民事权利的区分及宪法对民法的影响》获得“中国政法大学青年优秀科研成果奖”三等奖。
3.2011年,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NCET-11-0743)。
4.2010年,专著《公序良俗原则研究》获得“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提名奖。
5.2010年,专著《公序良俗原则研究》获得“中国政法大学青年优秀科研成果奖”一等奖。
6.2008年,获得第三届“中国政法大学最受本科生欢迎的十位教师”称号。
7.2007年,获得中国政法大学“优秀教师”称号。
8.2006年,获得第二届“中国政法大学最受本科生欢迎的十位教师”称号。
9.2006年,获得民商经济法学院“先进工作者”称号。
10.2003年获得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优秀博士研究生”称号。
11.2002年获得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优秀研究生”称号。
其他
1.2010年6月----2011年8月,以“德国总理奖”获得者、“洪堡学者”身份访问德国波恩大学法学院。其间于2010年8月30日在洪堡基金会总部全程用德语做了题为“德国模式还是法国模式:中国侵权行为法的选择”的学术报告。2011年5月2日在波恩大学法学院全程用德语做了题为“侵权法上法益与纯粹经济损失的区分:一个中德侵权法上的比较法的研究”的学术报告。2011年7月5日,以“德国总理奖”获得者身份在总理府被德国总理默克尔接见。
2.2007年9月——2008年8月,以“爱德华兹学者”身份访问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其间于2008年4月3日,在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用英语做了题为“中国侵权立法的热点与争点”(The Hot Research Topics and Controversies of the Legislation of Chinese Tort Law )的学术演讲。
3.2011年7月4-6日,于德国柏林参加洪堡基金会年会,被德国总统沃尔夫接见。
4.2009年4月,参加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主办“侵权法立法研讨会”。
5.2008年11月,参加清华大学法学院主办“欧洲私法统一及其对东亚的影响国际研讨会”。
6.2008年10月,参加北京大学法学院主办“侵权法立法问题研讨会”。
7.2007年5月,参加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主办《中荷民法典研讨会》。
8.2006年4月,参加中国政法大学民商院主办“21世纪民法之展望——海峡两岸学术研讨会”,提交论文《论知识产权交易中善意第三人之保护----以技术合同解释第12条第1款为线索》,并于大会做主题发言。
9.2002年4月,参加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与德国阿登纳基金会共同主办“中德民法典立法研讨会”,提交论文《隐名合伙与有限合伙比较分析》一文,并被会议论文集收录出版。
· 诚信原则修正功能的个案运用——以最高人民法院“华诚案”判决为分析对象
· 基本原则与概括条款的区分:我国诚实信用与公序良俗的解释论构造
· 我国民法典实质债法总则的确立与解释论展开
· 从农村土地承包法到民法典物权编:“三权分置”法律表达的完善
· 民法总则法源条款的缺失与补充
· 认真地对待《民法总则》第一章“基本规定”
· 民法基本原则:理论反思与法典表达
· 我国《合同法》上缔约过失责任性质的再认识
· 民法典的开放性及其妥当实现
· “农民集体”与“集体经济组织”:谁为集体所有权人?——风险界定视角下两者关系的再辨析
· 公序良俗原则与诚实信用原则的区分
· 涉台民商事案件法律适用司法实践析评
· 民法基本原则:理论反思与法典表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