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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学致
孙学致,男,吉林省长春市人,现为吉林大学法学院 教授,博士生导师;吉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吉林大学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律职业人才培养基地主任;吉林省政府专家咨询委员(法律顾问);吉林省人大暨长春市政府立法咨询委员;长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专家委员;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庭长助理(2009~2011年挂职)
1986.9~1990.7 东北师范大学政治教育系哲学专业读书,获哲学学士学位
1990.8~1996.7 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处工作,任干事、助教
1993.9~1996.2 吉林大学法学院经济法专业读书,获法学硕士学位
1999.9~2012.2 吉林大学法学院法学理论专业读书,获法学博士学位
1996.9~ 吉林大学法学院民法教研部工作,任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经济法教研部、民法教研部主任,法律硕士教育中心主任,法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主任、法学院副院长。
奖励与荣誉
1. 吉林大学2008~2011年度教书育人先进教师
2. 吉林大学2008~2009年度教学成果二等奖(部门法哲学)
3. 中国评师网2009年度中国最受欢迎十大法学教授(211院校类)
4. 吉林大学2012~2013年度教学成果一等奖(法学实践型教学(校内)平台建设)
5.长春仲裁委员会十佳仲裁员(2009-2014年度)
6.吉林省政府2009 ~ 2014年度优秀立法咨询委员(法律顾问)
代表著作
《唯契约自由论――契约法的精神逻辑导论》,吉林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2007年再版,获2008年度北方十五省、自治区、直辖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图书一等奖。
代表论文
“未定期限债权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法制与社会发展》2002.5
“保证人权利若干问题解析”,《当代法学》2002.3
“由自由达致责任”,《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3.1
“合同案件的权利逻辑分析方法”,《当代法学》2006.4
“契约自由、契约自由权与契约权利”《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6.5
“公平规范的本质”,《东北师范大学学报》2006.4
“契约的正义”, 《法制与社会发展》2006.6
“合同的概念”,《上海交大学报》2006.4
“合同法的局限:一个劳动关系的视角”,《当代法学》2007.6
“应修改继承法,扩大继承人范围”,《法学》2008.2
“私法内的管制-劳动合同法规范整理”,《当代法学》2008.4,人大报刊复印资料转载。
“特约生效要件成就前合同的效力”,《当代法学》2011.6,人大报刊复印资料转载。
“论我国法学教育的趋势与高校法学教育改革的方向”,《高等教育研究与实践》2011.4
“特别要件及其成就前合同效力诠释”,《国家检察官学院学院》2012.5
“有效保险监管制度的法律建构”,《社会科学战线》2012.12
“生成于法务与政策之间的裁判理性”,《吉林大学社科学报》2013.2
“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公民诉权的权利基础”,《社会科学战线》2013.6
“过错归责原则的回归——客观风险违约案件裁判归责逻辑的整理与检讨”,《吉林大学社科学报》2016.5
主持的科研教研项目
1.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合同法基本原理研究(08BFX027),9万
2.吉林省社科基金项目:合同法意思理论的批判与重构(08BFX02),1万,结项,优秀
3.教育部、中央政法委重大项目: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吉林大学基地建设项目
4.教育部法学实践教育基地项目,200万
5.吉林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建设项目(民法学教程),2万,结项,优秀
6.吉林大学实践教学数据库项目,10万
7.吉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课题《可控型法学实践教学体系研究》(GH13002)
8.吉林省小额贷款行业协会项目《吉林省微金融市场发展评估与政府监管对策研究》,10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