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一、赌债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影片中,男主何非沾染赌博,赌债缠身,继承父母亿万遗产的痴情女主李木子为求男主改过自新以期与之步入婚姻殿堂,毅然帮其偿还赌债。但是婚后,男主依旧本性难移,再次欠下巨额赌债,这次女主并未再答应帮其偿还,男主便起了杀心。那么,赌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女主有义务偿还吗?
《民法典》第1064条第1款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34条第2款 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指两种:其一是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担的债务,包括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的情形;其二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以自己名义所负担的债务,但是如果金额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超出部分也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被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思表示的行为中。
电影中,男主所欠的赌债既非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举之债,也非男主一人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举之债,因而尽管该等债务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发生,但是并非夫妻共同债务,女主并没有法律上的义务进行偿还。
并且,赌债,通常是指因赌博而欠下的债务,包括为进行赌博活动的举债和赌博活动结算中的债务,因为在我国,除澳门地区外,赌博均为违法活动,因而赌债一般情况下均因违背公序良俗而为非法之债,当赌债金额较小时则为自然之债,二者的区别在于债务人偿还后债权人是否能够继续保有给付,换言之,债务人是否能够依不当得利请求返还。但无论采何种解释,赌债都不构成法律意义上得以被保护的债务,也就是说债权人无法通过诉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方式实现债权。
二、下落不明满两年可宣告失踪,满四年可宣告死亡!
影片中,男主杀妻后立刻报警,一方面是为了洗脱嫌疑,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尽快确定女主下落不明的时间,方便后续宣告女主失踪实际管理女主钱财,甚至宣告女主死亡直接继承女主遗产。
《民法典》第40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民法典》第42条 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
《民法典》第46条 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
(一)下落不明满四年;
(二)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
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
根据《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两年后,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其失踪,此时应设立财产代管人代为管理其财产;下落不明满四年后,利害关系人可申请宣告其死亡,此时其遗产开始发生继承。
电影中,一旦警方调查无果,认定女主下落不明,若男主知晓女主银行账户密码,就实际掌控了女主的财产,足以偿还其债务,两年后更是能光明正大以财产代管人身份支配女主财产,四年后就能继承女主遗产,摇身一变,从负债累累的赌徒变为亿万身家的“翩翩公子哥”。
三、继承人谋杀被继承人将被剥夺继承权!
然而,男主处心积虑机关算尽,却没有料到女主与其闺蜜的坚贞情谊,在女主闺蜜的设计下,其杀妻夺财的行为终于暴露于朗朗乾坤之下。
《民法典》第1127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民法典》第1125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根据《民法典》规定,若自然人未留有遗嘱或遗赠协议,继承开始后,则应按照法定继承办理。而法定继承原则上是优先考虑继承顺序,并在同一继承顺序中平均分配遗产,我国法定继承顺位中,配偶、子女和父母为第一顺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位。影片中,女主父母双亡,也无子女,男主作为其配偶为第一顺位的唯一继承人,可以继承女主全部遗产。
但是,对于法定继承人,如果其有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或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等行为,那么其将完全丧失继承权,并不能像遗弃、虐待被继承人或销毁篡改遗嘱等可以被宽恕而恢复继承权。因而,在影片中,男主将因杀妻行为,终局地丧失继承妻子遗产的权利。
四、结语
除了前面讨论的问题之外,还有很多有意思的问题,比如女主的亿万遗产最终去向何方?男主与假扮女主吃饭时的私下录音能否作为证据使用?欢迎各位读者朋友在评论区给出你的答案!也可以欢迎各位读者朋友在评论区留下你观影中想到的有趣问题!
学好《民法典》,让我们一起发现电影中的民法常识。
(图源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