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诉讼标的识别上,应采取诉讼法二分肢说,将形成事由和诉讼请求作为识别重复起诉的标准。在既判力扩张上,应采取既判力单向扩张模式。原告胜诉时判决对其他没有参与该诉讼的股东同样具有拘束力,原告败诉时既判力不发生扩张。为预防该扩张模式带来的诉权滥用风险,还需通过程序与实体双重维度加以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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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论从理论还是实践来看,股东名册都不应作为设权文件。认定股权归属,不能仅靠单一的文件记载,还需要综合各项因素判断。不过,股东名册应当作为首要的证权文件。相较于其他文件材料,股东名册对于相关纠纷的处理更具有针对性,并能够优化公司治理,保障股东权益。为强化股东名册的法律地位,需要完善相关程式和救济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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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使读者更好地获取当下破产法的研究动态,中国民商法律网按月选取相关研究成果进行分类整理汇总。本期相关主题有:金融衍生品安全港规则、公司破产申请职权分配、个人债务“执转破”、合同选择履行权、破产重整程序中的简易减资、破产情形下的善意取得、关联企业实质合并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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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选择履行权的目的是保障破产程序顺利进行、公平维护合同各方当事人正当权益。继续履行合同是指恢复对合同中断前后债权性质相同、实质内容不变的履行,合同履行中的全部债权均属于共益债权。在债务人财产不足清偿所有共益债务时,共益债务不再适用个别清偿程序,需改用内部集体清偿程序实现公平比例清偿。
标签:#合同选择履行 #继续履行合同 #共益债务的范围 #共益债务的清偿程序司法实践扩张忠实义务相对禁止行为范围的做法具有合理性。应以新《公司法》第180条第1款协调忠实义务规范群,将“利益冲突”和“牟取不正当利益”分别作为相对禁止行为和绝对禁止行为的核心内涵;同时,第180条第1款构成两种行为的核心识别条款,具体条款作为识别两种行为的特殊依据,从解释论上扩张相对禁止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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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使读者更好地把握当下民商法学研究前沿情况,网站特对2025年6月法学核心期刊的民商法相关文章进行归纳。
基于成本赔偿、机会利益、约定赔偿和履行利益赔偿的视角,应区分违约责任与缔约过失责任界定损害赔偿范围。
有必要构建中国自主的法释义学体系。
我国民法典在体系上的重大创新之一是未设置债法总则而以合同编发挥债法总则的功能,该创新能够有效满足司法实践需要。
承租人拒绝支付未到期租金时无权终止合同,出租人可在继续履行与损害赔偿这两个违约救济中进行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