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一、网络虚拟财产权的权利客体和权利属性:
(一)虚拟财产规则的路径重构
作者:申晨
出处:载《法学家》2016年第1期,第84-94页。
摘要:虚拟财产的外延界定和虚拟财产权的权利属性界定,是当前虚拟财产制度研究中最受关注的两大问题,但现有的研究却陷入一种困局。民法的规则构建范式包括“权利范式”和“关系范式”,两种范式各有利弊。虚拟财产研究由于釆用“权利范式”,故存在“客体”依赖、省略逻辑前提、难于描述复杂交互关系的缺陷。通过研究范式的转换,虚拟财产法律纠纷可以被剖析为具体的合同、侵权和继承法律关系,并得到相应的解决。
(二)论网络虚拟货币的财产属性
作者:李威
出处:载《河北法学》2015年第8期,第161-170页。
摘要:有必要从网络虚拟货币的经济价值入手,以主体的行为为视角,借助权利客体的理论解析网络虚拟货币的实质。网络虚拟货币带来的经济价值赋予了其财产属性,但其性质是由相对权利带来的经济利益,并非法律意义上的“财产”,对网络虚拟货币的使用,亦不过是操作权限的获取与扩大,无法成为法律上的财产权利。
关键词:网络虚拟货币;操作权限;权利客体;虚拟财产;
(三)网络虚拟财产权权利客体研究
作者:刘明
出处:载《社会科学研究》2015年第2期,第77-84页。
摘要:我国学界大多以物化思维模式为基础,将网络虚拟财产作为一种特殊的物来对待,此种界定混淆了网络虚拟财产与其他具有网络化形态的财产类型的界限。从本质上看,网络虚拟财产应被界定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向权利人提供的专属性服务行为,此种界定准确地反映了网络服务提供者与权利人之间的持续性法律关系,为各方主体利益的平衡提供了博弈平台,有效涵盖了多元化的网络虚拟财产类型,并有利于制度外延根据网络技术发展而进行适应性调整。
(四)物债二分体系下网络虚拟财产权的再审视
作者:黄笛
出处:载《社会科学家》2015年第4期,第96-100页。
摘要:随着网络虚拟财产的纠纷日益增多,囿于一般的传统法律难以有效使用于网络空间,使司法界在审理案件时面临着无法可依的窘迫困境。因此,在现有的传统物权债权二元体系视角下,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得不到妥善解决,只有突破传统的民法思维,将网络虚拟财产权定位于物权与债权相融合的新型财产权,才能使网络虚拟财产向着健康、规范、有序的路径发展。
关键词:网络虚拟财产;物权;债权;
二、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与法律适用:
(一)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
作者:曹书
出处:载《人民论坛》2015年第21期,第117-119页。
摘要:目前,在司法实践中得不到有效处理的涉网络虚拟财产纠纷案件数量激增,但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中的相关规定仍然较少。基于此,文章界定了虚拟财产的基本范畴,分析了虚拟财产在立法上的缺陷及成因,并结合实务提出制定网络虚拟财产单行法的立法建议。
(二)网络虚拟财产特征与法律保护
作者:付春艳
出处:载《人民论坛》2015年第5期,第113-115页。
摘要:随着网络科技的进步,有关虚拟财产的案件也呈现出多发趋势,且已成为世界各国必须面对和妥善处置的实际问题。长期以来,我国的网络虚拟财产欠缺法律的明文保护。文章从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特征入手,分析网络虚拟财产进行法律保护的现状,并提出改进策略。
(三)论网络虚拟财产禁止让与特约的法律规制
作者:刘明
出处:载《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2015年第1期,第90-94页。
摘要:不断增长的网络虚拟财产让与需求与网络服务协议中广泛存在的禁止让与特约之间,存在着尖锐的矛盾。网络虚拟财产在本质上是一系列合同权利义务的集合,因此应根据合同权利让与规则对此类禁止让与特约进行规制。从公平保护权利人利益的角度出发,只有当禁止让与特约具备合理性、合法性和实效性要件时,才能对合同双方当事人产生法律效力。同时,为了维护交易的基本安全和秩序,禁止让与特约不能对抗善意的网络虚拟财产受让人,判断受让人主观状态的关键,在于禁止让与特约是否具有足够的公示性。
三、网络虚拟财产的继承:
(一)虚拟财产继承的理论与立法问题
出处:载《法学家》2013年第6期,第81-92页。
摘要:网络虚拟财产继承是我国《继承法》修改中难以回避的议题之一。基于概念明晰性、规则可操作性和体系完备性的立法要求,虚拟财产须具体化为“虚拟入口”和“虚拟资产”两类财产,并应以此为前提,逐步确立虚拟财产的财产属性、消除用户协议对虚拟财产继承的限制、化解虚拟财产继承与用户隐私的潜在冲突,设计出既贴合我国现有法律、又能回应网络新型社会关系的虚拟财产继承制度。
(二)虚拟财产继承立法问题
作者:李岩
出处:载《法学》2013年第4期,第81-91页。
摘要:虚拟财产的利益性和社会需求证明了其具有继承的价值。当下网络用户死亡后虚拟财产处理的两种模式,即网络服务商依据协议控制与取得虚拟财产模式和网络遗产托管模式都存在诸多弊端,现实地采取虚拟财产继承的法律模式才是可行之路。法律应承认虚拟财产为可继承的财产利益并在继承的类型、主体、客体、程序、遗产分割及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财产处理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
关键词:虚拟财产;民事法益;虚拟财产继承;
(实习编辑:程炳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