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民商法律网 > 法律书屋 >正文

书单书评|我读284:书单 | 数字法学的新发展

发布日期:2024/10/12 正文字号:

文章标签:#大数据  #数据权利  #数据产权  #人工智能

导语

       信息化为中华民族带来了千载难逢的机遇,“发展数字经济意义重大,是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新机遇的战略选择”。与此同时,数字技术创新应用带来了全新的社会治理问题,对既有现代性法律的价值、规范体系均造成前所未有的后现代性危机,各类技术安全风险如达摩克利斯之剑悬挂在数字经济发展的道路上。以数字技术的法律规制为研究内容,以承担规范、调整数字时代的社会关系为理论任务的数字法学应运而生。现有法律在适应新技术发展方面存在哪些难题?法律如何在坚守数据安全底线的同时,平衡各方的利益关切?怎样基于中国实际,在数字社会的法治转型过程中探索具有自主性的法治道路?为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数字法学理论最新的本土发展状况,本书单选取了三本介绍数字法学理论与实践应用的著作,以飨读者。

内容

  1. 《数据产权论》


  

  作者:申卫星、陆志鹏

  出版社:商务印书馆

  出版时间:2024年9月


  申卫星,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市法学会物权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卫生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

  陆志鹏,中电数据科学与智能工程研究院院长。

  本书以数据确权、析权和限权为基本思路展开,深入探讨了数据产权及相关问题。详细阐述了以“三分离”为中心的数据产权权利架构、以“三阶段”为脉络的数据确权路径,为构建数据产权体系提供了全面、系统、深入的视角。通过横向分层和纵向分阶实现从原始数据到数据应用的解耦,创造性地提出“数据三三制确权法”。作者在坚守数据安全底线的同时平衡各方的利益关切、兼顾数据的开放与共享。突出了数据产权领域法律和技术的相互交融,将数据产权的法律制度和技术实现进行有机结合,不仅为数据产权的实现提供了可行的技术方案,也为数据产权领域的学术研究和实际应用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2. 《人工智能法律指南》


  

  作者:[美]伍德罗·巴菲尔德、[意]乌戈·帕加洛

  译者:冯子轩、汤烨凡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出版时间:2024年9月


  伍德罗·巴菲尔德(Woodrow Barfield),斯坦福互联网和社会中心外部研究员。乌戈·帕加洛(Ugo Pagallo),意大利都灵大学法律系法学教授,意大利法律信息学协会副主席、英国伦敦跨国法律研究中心研究员、都灵政治大学互联网与社会国家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

  冯子轩,西南政法大学人工智能法学院教授,西南政法大学数字法治政府研究院执行院长,兼任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理事等。汤烨凡,西南政法大学人工智能法学院外国文教专家。

  本书是人工智能法治领域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百科全书。该书着眼于AI技术发展前沿与人工智能法律治理中的新现象、新问题、新趋势,揭示人工智能运行内在逻辑,梳理了世界各国面对人工智能挑战的法治理论与实践变革。作者结合大量实践案例,聚焦人工智能体是否应该拥有权利,法律如何规范人类对人工智能的权利,向读者呈现了人工智能与法律交叉领域的重要议题,具有很强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实用性,极具启发意义。


  3.《迈向数字社会的法律》


  

  作者:马长山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出版时间:2021年3月


  马长山,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上海市法学会数字法学研究会会长。

  本书从数字时代中国法学的自主性、总体性的法学变革、AI法律、法律AI及“第三道路”三个层面展开,论证了建设数字国家所面临的风险和挑战。通过数字时代的法学变革、数字时代的法律变革与权利保护、人工智能应用的法律规制、数字社会的智慧治理等四个层面,论证有效推进智慧治理,为塑造数字时代的法治秩序提供根本保证。作者落脚于中国法学的数字未来,为人工智能规制与数字社会治理的中国方案、数字社会的法治转型与具有自主性的法治道路探索提供了理论思考。


  (本文为中国民商法律网原创作品,作者范世文,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