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民商法律网 > 学术公告 >正文

讲坛信息|民商法前沿论坛第541期 | 知假买假与惩罚性赔偿 | 资讯

发布日期:2024/11/26 正文字号:

文章标签:#知假买假  #惩罚性赔偿  #消费者权益保护

导语

      2024年11月23日晚,第541期民商法前沿论坛在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602教室线下成功举行。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朱广新以“知假买假与惩罚性赔偿”为主题发表报告。

内容

  2024年11月23日晚,第541期民商法前沿论坛在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602教室线下成功举行。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朱广新以“知假买假与惩罚性赔偿”为主题发表报告,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朱晓峰、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熊丙万、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王雷围绕该主题发表与谈意见。国家法官学院兼职教授曹守晔、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孔中出席论坛并参与讨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生章豪主持论坛。


  论坛开场环节,主持人章豪隆重地介绍了莅临论坛的各位嘉宾,对各位嘉宾表达了热烈的欢迎,并对本次论坛主题作背景介绍。


  主题报告环节,朱广新老师以关于食品药品安全惩罚性赔偿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司法实践中“知假买假”相关案例的类型化为切入口,提出了惩罚性赔偿在适用中的若干核心问题。对此,朱老师以回归损害赔偿法一般原理为线索,结合美国法对中国法上惩罚性赔偿制度进行严谨精密的教义分析,还原出惩罚性赔偿的两个上层规范并提炼出适用的关键要件及三个步骤,从而对“知假买假”中惩罚性赔偿的适用问题进行具体分析。


  与谈环节,朱晓峰老师赞扬了朱广新老师对惩罚性赔偿问题作出的持续精深贡献,并提出两方面意见:其一,基于社会治理的目的考量,分析了惩罚性赔偿解释适用时的控制思路和对控制的控制思路,强调要把握保护权利主张人与威慑市场主体之间的平衡;其二,从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中语词使用的区别(如“明知”“欺诈”“故意”)出发,提示要考虑不同主观构成要件所对应的不同控制标准。


  熊丙万老师首先分析了部分“知假买假”的既有研究在论证上所呈现的“迷踪拳”特征,表达了对朱广新老师的研究思路的认同和赞赏。他认为,一方面,关于惩罚性赔偿及其在“知假买假”中的解释适用,需要系统观察和评述多种可能的、具有解释竞争力的法律学说建构方案;另一方面,也可以从历史发展脉络上来进一步观察这个问题。特别是,我国惩罚性赔偿最早产生于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而非民事法律领域。如果从立法发生史的层面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来的一系列相关立法进行体系协调,是一项有意义但富有挑战的工作。他最后展望了惩罚性赔偿在未来研究的发展和方向。


  王雷老师表达了对在先发言老师们的赞同,并从价值判断的明确性和一贯性两个角度发言:其一,指出惩罚性赔偿解释论构造背后是对消费者保护程度的价值判断,强调举证责任和证明标准等程序法问题同样不可忽视;其二,提示要注意对“购买者”和“消费者”的概念区分,以“46个咸鸭蛋案”及其变形为例强调要把握个案背后价值判断的一贯性。


  刘孔中老师参与讨论,并从知识产权保护角度出发反思了惩罚性赔偿制度的适用空间及社会效应。


  曹守晔老师在总结发言中,首先表达了对民商法前沿论坛的高度赞许,称与会嘉宾对论坛的“真问题”给出了“真学者”的“真见解”。然后,曹老师作为中国法学会消法学研究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简要回顾了对长期争议的知假买假案型的变迁和惩罚性赔偿司法解释的不断完善过程,强调以民为本,坚持和运用系统观念,以文义解释为基础,与目的解释、历史解释、习惯解释、有利消费者解释等方法相结合的法学方法论;曹老师还从哲学角度解析了人民法院近年来“穿透式审判思维”的理据,以此为例提示大家要全面地辩证地看待法律问题中形式与内容、现象与实质的关系,在知假买假索赔案件中既要坚定支持消费者依法维权索赔,又要贯彻“过罚相当”原则。最后,曹老师作为杰出校友殷切勉励同学们要勤学苦研,以问题为导向,独立思考,守正创新,求是求真,作真学问,出真成果,早日成为法治中国建设的栋梁之才。


  最后,朱广新老师表达了对各位老师的感谢并作补充回应,本次会议在热烈的氛围和掌声中圆满结束!各位与会嘉宾与工作人员亲切合影留念。

  文字编辑   刘俊炜  申  鑫

  图片编辑  秦佳玥  凌意欣

  论坛简介

  民商法前沿论坛是由王利明教授发起,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办的品牌学术活动。论坛以“打造学术争鸣之地、前沿传播平台、学子见贤思齐之所”为宗旨,自2000年9月15日创办至今廿四载余,已成功举办各类学术讲座超过540场,曾邀请谢怀栻、江平、魏振瀛、大村敦志、森岛昭夫、冯·巴尔等境内外著名学者分享洞见;论坛现场听众累计超过15万人,论坛实录通过“中国民商法律网”及其微信公众号独家全文发布,累计阅读量已逾520万人次。在中国民商法学界同类学术活动中,论坛运营时长及学术影响力均名列前茅,已经成为国内民商法学界最具影响力的论坛之一。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