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具有财产价值且其财产收益权可进行证券化融资,以著作权证券化、专利权证券化和商标权证券化为主要表现形式的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已倍受现代企业关注。然而,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运作模式具有特殊性,与传统证券法律风险分布存在很大的不同,构建符合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特性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成为推进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的重要举措。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法律风险分布有其独特性,其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应围绕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基础资产池法律风险防范和信息披露法律风险防范两大方面重点设计,建立信托模式下的知识产权证券化基础资产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和构建以证券化各运作环节风险信息披露为主,结合以SPV自身风险信息为辅的强制性信息披露模式,应是构建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核心内容。
债务人行为被撤销后,该行为相对无效。债权人撤销权更应强调私益性。相对人就其对债务人的抗辩不能对抗撤销权人。
若存在集中统一的登记公示系统,物权自由模式不会比物权法定模式引发更高的社会经济成本,不会阻碍财产后续价值发现。
《公司法(修订草案三审稿)》增加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的出资需在五年内缴足的规定,引发了各界的讨论热潮。
对各类数据权利条块主张进行划界,将它们标准化为权利模块,以数据权利体系来形塑数据权利“束体”。
遗嘱继承呈现出“意定设立+保障功能”的体系定位。界定居住权的物权变动应区分继承的两个阶段,其自首次登记时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