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新的民法典第四部分第七编是对传统知识产权的专门规定,该编在其国内立法中第一次以法律规范的形式确定知识产权为智力活动成果和个性化标识权的客体,同时规定了“智力权”、“专有权”等权利内容,用“智力权”术语取代了传统知识产权概念。立法对知识产权范畴的重新界定,在俄罗斯理论界引起激烈讨论。综合分析俄罗斯民法典对知识产权、智力权、专有权等概念的界定及立法依据,阐述俄罗斯学者对其民法典中智力权、知识产权、专有权等概念适用的理论争议。
债务人行为被撤销后,该行为相对无效。债权人撤销权更应强调私益性。相对人就其对债务人的抗辩不能对抗撤销权人。
若存在集中统一的登记公示系统,物权自由模式不会比物权法定模式引发更高的社会经济成本,不会阻碍财产后续价值发现。
《公司法(修订草案三审稿)》增加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的出资需在五年内缴足的规定,引发了各界的讨论热潮。
对各类数据权利条块主张进行划界,将它们标准化为权利模块,以数据权利体系来形塑数据权利“束体”。
遗嘱继承呈现出“意定设立+保障功能”的体系定位。界定居住权的物权变动应区分继承的两个阶段,其自首次登记时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