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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单书评|我读285:书单 | 证券法入门的“葵花宝典”

发布日期:2024/10/19 正文字号:

文章标签:#证券法  #证券发行  #证券交易  #投资者保护

导语

       证券法是规范证券市场运行、维护证券市场交易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其不仅关涉健康、稳定、高效的证券市场构建,还是国家金融安全和经济稳定的重要保障。对于个人来说,学习证券法不仅有助于个人投资者明晰法律的红线,以避免违法违规操作,减少投资风险;还能够增强投资者对自身权利的了解,从而在遭遇不法侵害时通过法律途径来救急自己的权利。那么,证券法的知识结构是什么?如何理解证券发行与证券交易?证券市场中的违法行为如何认定等等?上述问题的回答,都有赖于对证券法基础知识的掌握。为此,本书单选取了三本证券法研究的著作,以飨读者。

内容

1.《证券法通识》

作者:何海锋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出版时间:2022年5月


何海锋,北京市天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专职律师,法学博士。

本书具有如下亮点:一是以通俗性为底色,但又不失专业性与严谨性。无论是在结构上全书层层深入的递进安排,还是在语言上作者娓娓道来、循循善诱的论证风格,均极大地增强了本书的“可接触性”——非法律与金融专业人士亦可藉由此书快速入门证券法。此外,作者严谨扎实的论证与环环相扣的案例解读,亦使得本书保持了较高的专业水准。二是以解释论为分析视角,但并未止步于纯粹的文义解读。作者直面《证券法》、相关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司法解释及交易所规定本身,对其法律适用展开剖析;同时,又在关键处辅之以独到的规则修改或完善建议。三是以体系逻辑为脉络,用“四梁八柱”重述证券法逻辑。“四梁”是指证券发行、证券交易、投资者保护和信息披露这四部分行为法的规则;“八柱”则包括投资者、发行人、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证券监管机构和证券投资者保护机构在内的八类主体。公开和保护投资者始终贯穿于上述“四梁八柱”中。四是以实践案例为坚实支撑,真实触摸证券法脉搏。作者将资本市场中新颖且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案例穿插于全书论述中,这使得读者可以可以了解“纸面中的法”在实践中如何运行。


2.《证券法学》

作者:朱锦清

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22年7月


朱锦清,曾任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副教授,2016年6月退休。

本书具有如下亮点:其一,体例新颖,问题意识鲜明。正如作者在该书初版序言中指出的“第一章没了原则、渊源、地位、性质等等长篇大论、一开头便直截了当,系统地讲解股票、债券、基金、衍生证券和投资份额的特征,集中说明什么是证券法所调整的证券。”其后的章节亦是逐层深入地讨论证券的发行和交易、民事责任、违法行为、公司收购、证券监管等。其二,理论前沿,对美国法介绍详实充分。除了对本国法制度规范进行介绍外,该书亦引介了美国法上的前沿理论,比如在讲到“上市公司收购”时,作者使用了整整一节来分析“目标经理层对敌意收购的防御”。其三,重视实务,援引司法实践案例丰富。作者在全书中使用了大量美国法上的判词来辅助说理,比如在论述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时,作者对于“艾思考特诉巴克利司建筑公司案”进行了全文编译,用来说明如何在具体案件中判断“董监高”的主观过错及承销人的勤勉尽责等。这些判词不仅增强了全书的可读性,更有助于实现理论与实务的对话。


3.《美国证券法》

作者: [美]托马斯·李·哈森

译者:崔焕鹏、张剑文、肖岩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出版时间:2024年5月


托马斯·李·哈森,北卡罗来纳州学院Cary C. Boshamer杰出法学教授。

崔焕鹏,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美国得克萨斯州立大学金融学硕士,中国执业律师。

张剑文,齐鲁工业大学化学学士,美国密歇根大学安娜堡分校化学工程硕士,中国执业律师。

肖岩,烟台大学经济学学士,山东大学民商法硕士,中国执业律师。

本书具有两大亮点:其一,内容简明但全面。该书由十章构成,以美国证券监管的法律文本和监管规则为论述支柱,对《1933年证券法案》《1934年证券交易法案》等法案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及规则演变进行了详细解读,为我们提供了一个美国证券监管的“宏观图景”。其二,经验总结清晰且借鉴意义强。从第一部《1933年证券法案》开始,美国对证券发行采用的就是注册制监管。其立法和监管实践历经近百年,积累了相对成熟的经验。本书恰恰是对这种经验的总结,将对我国全面推行注册制发行起到较好的借鉴作用。


本文为中国民商法律网原创作品,作者尹东勇,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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