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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论物权对抗效力规则的立法完善与法律适用

发布日期:2017/4/17 正文字号:

文章标签:#物权  #物权总论  #物权的保护

导语

我国既有物权效力理论混淆了物权的绝对效力与对抗效力的区别,或将物权的对抗效力与其优先效力混为一谈,甚至将之与善意取得制度相混同,应予纠正。我国 2007 年 《物权法》就无对抗力物权种类所作规定,在编纂民法典物权编时应予保留,同时应增加有关无对抗效力的权利质权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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