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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民法典时代司法解释的重新定位——以隐私权的规范为例证

发布日期:2018/10/11 正文字号:

文章标签:#司法解释  #民事习惯  #隐私权

导语

司法解释因其“立法化”的品格而扮演着实质法源的角色,亦在我国司法审判中发挥指引功能。在民法典编纂的视域下,司法解释系属《民法总则》法源条款中的习惯法,应当继续发挥其辅助立法、引导司法的功能,同时宜适时对司法解释做出整理与归并。就典型事例来观察,隐私权在我国的发展轨迹为司法解释的上述功能提供了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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