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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论继承导致的物权变动——兼论继承法相关制度的完善

发布日期:2019/1/15 正文字号:

文章标签:#物权变动  #继承  #继承法律关系

导语

我国继承法实行当然继承主义,自继承开始时,继承人承受被继承人的权利义务。继承可以直接导致物权变动,无须进行物权公示。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标的是继承权,不是遗产所有权。胎儿具有继承能力,在胎儿出生前不宜分割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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