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民商法律网 > 论文集萃 >正文

民法|知识产权法中专有权与公共领域的平衡机制研究

发布日期:2020/8/8 正文字号:

文章标签:#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价值  #知识产权的实施

导语

知识产权法是围绕知识产品的确权、利用、保护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既保护私人权利,又维护公共利益。在知识产权法的制度安排中,与私人权利保护相对应的是专有权,与公共利益相对应的则主要是公共领域。从知识产权法的价值构成、专有权与公共领域的关系等角度入手,可以构建知识产权法中专有权与公共领域的平衡机制,从而揭示知识产权制度之内在价值构造,指导知识产权制度的实践运用,尤其是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中确立权利边界,并为知识产权制度的完善提供思路。

内容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