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金酌减已有诸多规范研究,但运用计量分析模型进行结果预测的研究尚属空白。现行法上的违约金过高判断依据单一,司法实践中无统一的裁判标准,预测研究可解决这些难题。通过对部分法官的结构性访谈,在预测研究之前可以厘清样本抽取和变量设置的规则。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相关判决书为样本,量化分析研究发现:判断违约金过高以高于实际损失的30%为标准确为合理,但还应当增加合同标的额的20%、合同履行程度两项标准;在违约金是否酌减和是否全减方面,违约方主观恶意越严重,或者越考虑到行业交易习惯、客观情节,违约金减少的可能性越小,越考虑到实际损失违约金全部减去的可能性也越小;在考量因素中,约定违约金占合同总价的比例以及预期利益对违约金酌减成数有显著影响;不同性质、不同合同类型的违约金,对酌减结果有显著影响的考量因素各异。以计量分析为主导方法的预测研究与法教义学研究并不冲突,后者为前者奠定基础,前者为后者提供论据和思路。
债务人行为被撤销后,该行为相对无效。债权人撤销权更应强调私益性。相对人就其对债务人的抗辩不能对抗撤销权人。
若存在集中统一的登记公示系统,物权自由模式不会比物权法定模式引发更高的社会经济成本,不会阻碍财产后续价值发现。
《公司法(修订草案三审稿)》增加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的出资需在五年内缴足的规定,引发了各界的讨论热潮。
对各类数据权利条块主张进行划界,将它们标准化为权利模块,以数据权利体系来形塑数据权利“束体”。
遗嘱继承呈现出“意定设立+保障功能”的体系定位。界定居住权的物权变动应区分继承的两个阶段,其自首次登记时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