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全面、效力明显的广西金秀瑶族石牌习惯法的许多规范传承、保留到了当代社会。在当今的金秀地区,物权习惯法、借贷习惯法、交换习惯法、婚姻习惯法、分家析产习惯法、互助习惯法、公共事务习惯法、丧葬习惯法、纠纷解决习惯法等得到全面传承。民众广泛通过村规民约弘扬习惯法,发扬村老制度、“众节”习惯法、“做社”习惯法等的积极功能,并将金秀瑶族石牌制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金秀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等国家机构依法通过各种方式对固有习惯法予以肯定和运用,表现出对习惯法的重视和尊重。我们应当尊重习惯法的客观存在,恰当处理现代法治建设中的习惯法,承继习惯法的理性规范,吸纳习惯法的良善内容,扬弃习惯法的恶法因素,使当代中国的法治建设具有坚实的本土基础。
债务人行为被撤销后,该行为相对无效。债权人撤销权更应强调私益性。相对人就其对债务人的抗辩不能对抗撤销权人。
若存在集中统一的登记公示系统,物权自由模式不会比物权法定模式引发更高的社会经济成本,不会阻碍财产后续价值发现。
《公司法(修订草案三审稿)》增加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的出资需在五年内缴足的规定,引发了各界的讨论热潮。
对各类数据权利条块主张进行划界,将它们标准化为权利模块,以数据权利体系来形塑数据权利“束体”。
遗嘱继承呈现出“意定设立+保障功能”的体系定位。界定居住权的物权变动应区分继承的两个阶段,其自首次登记时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