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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新承包法视阈下土地经营权信托的理论证成

发布日期:2019/11/12 正文字号:

文章标签:#用益物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  #债权  #信托

导语

新修订的《农村土地承包法》将土地经营权予以法定化,实现了承包地“三权分置”的基本框架。通过探析三种形态下土地经营权的法律属性,明确承包人及“四荒地”的土地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第三方的土地经营权属于债权,为土地经营权信托奠定法理基础。通过分析土地经营权信托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及内容三要素,证明土地经营权信托具备现实可操作性。在充分结合理论渊源及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设计出土地经营权信托的具体运作流程,最终实现土地经营权信托的理论证成。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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