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作为合规制度的最重要载体,对整个合规制度的构建具有基础和核心作用。为此,既需要对国外涉及合规要求的制度进行必要的甄别和借鉴,又需要对我国现有的涉及合规要求的规则和制度进行提炼、归集和升华。在兼收并蓄的基础上制定出一部既能满足公司的营利性和道德性双重需要,又能对世界公司法发展起一定引领作用的模范公司法典。具体的实现路径是:首先以塑造公司的良好道德品格为基点,从基本原则层面将合规要求作为公司组织和相关成员的基本义务;然后从具体制度设计层面将其规定为公司组织、公司负责人和公司工作人员的基本行为准则;最后通过缜密的法律责任制度,强化公司的合规意识和道德担当意识。促成公司在成为先进生产力践行者的同时,还要成为社会责任的积极承担者和公序良俗的模范遵守者。
债务人行为被撤销后,该行为相对无效。债权人撤销权更应强调私益性。相对人就其对债务人的抗辩不能对抗撤销权人。
若存在集中统一的登记公示系统,物权自由模式不会比物权法定模式引发更高的社会经济成本,不会阻碍财产后续价值发现。
《公司法(修订草案三审稿)》增加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的出资需在五年内缴足的规定,引发了各界的讨论热潮。
对各类数据权利条块主张进行划界,将它们标准化为权利模块,以数据权利体系来形塑数据权利“束体”。
遗嘱继承呈现出“意定设立+保障功能”的体系定位。界定居住权的物权变动应区分继承的两个阶段,其自首次登记时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