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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不当得利法的希尔伯特问题

发布日期:2022/7/21 正文字号:

文章标签:#不当得利  #民法典  #解释论  #希尔伯特问题

导语

《民法典》首次系统规定不当得利法,寻求妥当的解释论成为当务之急。不当得利法体系庞杂,议题繁多。其基本问题包括:①不当得利与其他责任的关系;②不当得利类型论应遵循统一说抑或非统一说;③何谓“没有法律根据”;④因果关系作为不当得利构成要件的意义;⑤获利应否返还;⑥强迫得利该如何判定和评价;⑦如何理解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⑧如何理解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⑨得利人的善意或恶意在不当得利法上的意义。破除对德国不当得利理论体系的迷信和盲从,立足我国实证法并结合比较法最新发展趋势对这些基本问题深入分析,将对不当得利法本土解释论的建构起到引领性的奠基作用。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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