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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劳动者代理人恶意不作为的滥用代理权行为分析——以多重法律关系竞合为视角

发布日期:2017/4/12 正文字号:

文章标签:#劳动和社会保障法  #代理权  #劳动法  #劳动合同法  #民事诉讼证明

导语

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可能同时是用人单位的代理人,可能同时还是用人单位的董事高管,甚至还可能同时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这形成多重法律关系的竞合。如果该劳动者代理人利用该特殊地位,滥用代理权,恶意从事利己的不作为行为,则其应当依法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且不能从该违法行为中获取任何不正当的利益。基于劳动者权益保护的视角,该代理权滥用的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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