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框架
一、总则的名实之惑:如何理解民法典总则编的形式逻辑与实质功能?
二、权利限制的隐忧:如何看待诚信原则与禁止权利滥用原则的关系?
三、权利能力的反思:如何应对自然人与团体权利能力概念及其突破?
(一)胎儿权利能力的一般化
(二)非法人组织作为第三主体
四、行为能力相对化:如何设置未成年限制行为能力人自由行为界限?
五、权利变动的迷雾:如何解释法典关于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的立场?
六、分裂的错误规则:如何建构融贯的二元论或一元论错误规则体系?
七、结语
(实习编辑:张延琨)
http://journal.pkulaw.cn/OldIssue/Detail/160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