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框架
(一)以财务、会计为实质内容的公司治理
(二)公司法上的财务、会计制度的功能
二、我国公司法上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存在的问题
(一)公法性质的会计法难以体现公司财务会计关系
(二)公司法关于公司财务会计的规定过于笼统
(三)公司法关于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关键规定缺失
(四)公司财务、会计制度与股东知情权之间缺乏衔接
三、我国公司法上财务、会计制度的补救
(一)会计法和会计准则有关规定的公司法化
(二)加强股东或监督机关的选任权使外部审计内部化
(三)股东知情权的扩大化解释
结语
(助理编辑:王壮壮)
文献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gvsSBtblnuasD3KwNJo84Q